| 《芙蓉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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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未知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8-7-14 9: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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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山襟海小城的风花雪月:芙蓉旧事 作者:倪蓉棣 为同题系列散文集,主要反映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既是农民,又是小市民、渔民”的芙蓉人的独特生活。本书地域特色鲜明,生活气息浓郁,好读好玩,味道“说怪不怪,不怪却怪”。评论家指出:《芙蓉旧事》与这个时代是南辕北辙的,也许这正是它的价值所在。“它是一部‘民’林外史。”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 芙蓉旧事数从头 ——《芙蓉旧事》序 许宗斌 蓉棣芙蓉人。芙蓉是个好地方。 芙蓉古时是村,后来称镇。这地方叫芙蓉,往少里算也有一千多年了。古老的村镇多的是,但没有几个能和芙蓉比——人家一千多年前就有“国际影响”。唐僧怀素、北宋学者沈括都在文字中提到雁荡山的开山祖师——西竺高僧、第五位大阿罗汉诺讵那居震旦东南大海际雁荡山,山以鸟名,村以花名。元代文学家李孝光在他著名的《雁山十记》里说得更具体,道是诺讵那开始游方时,师父有交代:“若行四方,当值胜妙山水,建塔立寺,花名村,鸟名山,则其地也。”后来人就用“花村鸟山”美称雁荡山。这“花村”,就是芙蓉村。芙蓉是花名,有木本、草本两种,木本的叫木芙蓉,草本的即荷花。望文生义,会以为这芙蓉村满村里种的是木芙蓉或荷花,因花得名。其实不然。原来雁荡山在隋朝时叫芙蓉山,现在雁荡山还有一座山峰叫芙蓉峰,芙蓉村就在芙蓉峰的南边。雁荡峰奇,古人多有以莲瓣比喻,如徐霞客日记:“望雁山诸胜,芙蓉插天,片片扑人眉宇。”如此说来,是先有芙蓉山芙蓉峰的叫法,再有芙蓉村的命名,这圈就打得大了。但这也正好说明,芙蓉这地方和雁荡山是难分难解地缠络在一起——芙蓉本来就是雁荡山风景的一个部分。 芙蓉的北边是雁荡山的大片峰峦,南边是白龙山,雁湖之水下流成大溪,擦村而过东注乐清湾。截海围田前,乐清湾的海浪可舔着芙蓉人家的门槛。雁山云影,瓯海潮淙。就算诺讵那的故事是海客谈瀛洲吧,谢灵运足迹留在芙蓉附近的土地上却是有诗为证。北宋以后的古驿道从雁荡山里经过,芙蓉驿接纳过多少文人墨客更是没法计算,有多少诗文写到芙蓉也是没法计算。有乐清先贤侯一元写的一首诗道: 芙蓉水接雁湖春,两岸飞花夹去津。 身在太平无避世,座中时有武陵人。 芙蓉人日日和这样的江山亲近,呆人也带了三分灵气,灵人就带了三分怪气。这里说的“怪”,是扬州八怪的“怪”,取褒义,意谓有个性。 蓉棣就是带点怪气的聪明人。多年前,他想卖掉芙蓉老家的旧屋,就在大门上贴对联:江山如此多娇,风景这边独好;横批:此屋出售。他在市委办公室当主任时,名片背面印上自白,四字一句,有句道:不烟不酒,爱好感冒。蓉棣一感冒,终月不愈,怪吓人的。更吓人的是,别人吸烟,他吸二手烟,也感冒。那年我和他结伴去西藏,怕殃及池鱼,一路上我不敢在房间里过烟瘾,总算没害他得感冒(去西藏绝不可感冒),可到了拉萨,他还是高原反应强烈,只好提前下山。平时偶尔听他说起,当年他体育上怎么怎么行,是乐清的手榴弹、标枪冠军纪录保持者,我们总持保留态度,以为他是吹牛,后来在武夷山,亲眼见他投石子,像投出一只飞鸟,才信了。上世纪他写小说,写的多是怪人怪事,故事情节怪怪的,文字中夹了许多芙蓉的方言土语,也怪怪的,怪而生动,让外地的读者读起来好新鲜,像吃了怪味豆。小说结集成书,取的书名也怪怪的,一本叫《怪手》,一本叫《杀狼》。 文友间有时议论,说蓉棣写小说行,写散文未必行,因为他写散文像写小说。还有文友当他的面说这话,他听了不服气,说:谁说我不行!说这话后不到两年,他就拿出了这本散文集《芙蓉旧事》。花几天时间读了这部书稿,不得不服他——果然他行,蓉棣的散文,和他的小说一样精彩。在这之前,我也曾陆陆续续读过他在报刊上发过的一些散文,但那些都是短章,大制作的都是这次才读到。 我这样说,可能已经给大家造成一个错觉,以为蓉棣写散文,是为了赌气。绝对不是这样。他写这本《芙蓉旧事》,就和他写小说多取芙蓉题材一样,是他强烈的芙蓉情结使然。当年孟元老写《东京梦华录》在北宋亡后,周密写《武林旧事》在南宋亡后,张岱写《陶庵梦忆》和《西湖梦寻》在明亡后,都是借以表达对前朝的怀念,都是一种强烈的情结(前朝情结)使然。蓉棣当然不同,他没有什么亡国之痛需要宣泄,但对往事的怀想则是一样的。他的青少年时代是在芙蓉度过的。青少年时代是人一生中最值得留恋的时段。现在他人到中年,家也搬到乐清市区多年了,几十年的时光足以使许多东西改变了,人为的原因甚至可以使沧海在短短几年间就变为桑田,于是属于他的芙蓉远去了、消逝了,于是他就有了一种心底的隐痛。只有把那些旧事写出来,这隐痛才能稍减。这样,我们就能理解蓉棣为什么在这本散文集里,对那个并不怎样清明的时代、对一些并不值得赞赏的事物(比如全民学唱样板戏)也总是带着几分温情。那里有他的童年和他的青春啊。 何况芙蓉又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地方,神奇的地方,充满了传奇故事的地方——故事多得就像高滩背的鱼虾螃蟹,芙蓉的人和事又是那样的有趣! 芙蓉镇是蓉棣的约克纳帕塔法。他的小说也多写芙蓉旧事,地域色彩很强,个别篇章甚至是写他的家事,但那毕竟是小说,是小说就有虚构,甚至主要靠虚构,作者也只能隐藏在文字背后,总是隔了一层,缺乏散文的亲切感和真切感。在散文集《芙蓉旧事》里,作者完全不需要戴上面具了,他就像一个高明的导游,手指着芙蓉的某一条街道,某一座老屋,某一个溪潭,某一口水井,某一片昔日的涂滩,对来观光的游客细细地讲解。讲的当然都是过去岁月发生的故事——所以叫旧事。过去岁月芙蓉到底发生了多少故事?想必蓉棣知道很多,但他只挑那些他亲见亲与的来说,蓉棣自己常常是故事的主人公。这便和孟元老、周密、张岱们不同,他们写的不一定都是他们参与的,他们“客观”而蓉棣“主观”。 序(2) 《芙蓉旧事》写的什么?我看可以用两个字概括:海市。一个是海,一个是市。芙蓉有山有溪有海,蓉棣很少写山,很多写溪写海,特别是写海。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看来蓉棣是个智者。你看他写自己钓鱼捉蟹,真个是足智多谋狡猾大大的。市是街市、市场、市井,这种种市上的人和事:天后宫的悲喜剧,市日和市日脚的喧闹,练拳,做把戏,讲古典,划龙灯,斗蟋蟀,溪潭里的男男女女,甚至细碎到他母亲怎样卖针,等等,齐来他的笔下。这一切,海也好市也好,蓉棣写来都很好玩。读了这部书稿,我立刻认定,他是个一流的大玩家。蓉棣本是个写小说的人,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细节描写的功力很深。他把写小说的功夫运用到散文上,就使他的散文显得殊为精细,殊为活色生香,殊为好看,有的篇什差不多可以当作小说来读,例如写讲古典的那篇。不过,如果你以为这只是一部好玩和好看的书,那肯定不对。它除了使文学读者为老芙蓉的种种好玩的人和事拍案惊奇外,估计有朝一日还会让研究地域民俗和地域经济生活史的学者感兴趣。如果你以为蓉棣只是个一味好玩和一味写好玩的人那肯定也不对,他的文章里还有深致、深沉、深刻的一面,这一面藏得深,不细心就不易觉察。但情到不能自已时他也会站出来一唱三叹,直击读者的神经。你看长篇散文《高滩背》的那个结尾: ……潮涨潮落的高滩背,鱼跳蟹爬的高滩背,他就是我的诗,我的歌,我的梦,我没齿难忘它的面容、肌肤、声音、气息和滋味,我的快乐和它同在,我的激情和它同在,而它只有回归大海,才能真正显示其妙不可言的魅力,才能真正赢得人们深沉而持久的爱! ——高滩背,与你重逢,我愿在梦中等你一万年! 这是献给高滩背——由于人为的原因而永远消失了的高滩背的一曲深沉的挽歌! 读至此,我也要掩卷三叹了。于是作俚歌如下: 欲待休时未肯休,芙蓉旧事数从头。 高滩背阔潮声急,天后宫深戏语遒。 转眼红颜已白发,回身大海竟平畴。 羡君幸有临川笔,描取江河纸上流。 这八行俚句,权当《芙蓉旧事》的定场诗。古时上演戏文,常常先由一位角儿(通常是末或副末)上场说唱几句,交代一下剧情梗概,末了念几句诗,叫定场诗,定场诗念过,正戏这才开始。 2006年3月4日于乐清听蛙楼 一个人和一个地方 吴玄 有人是有故乡的,有人是没有故乡的,前者譬如倪蓉棣,后者譬如我。我自然是指故乡感,对一个人来说,故乡感不一定是地理意义上的,不一定是一个地方,它也可能是一本书,一块石头抑或一个女人。就倪蓉棣而言,事情倒并不复杂,他的故乡是确定无疑的,就是芙蓉镇。 芙蓉这地方,我是十年前就去过的,倪蓉棣这个人,我是二十年前就认识的。作为小说家,他出道远比我早,可谓老师,我在乐清市委办公室时,他还是我的上司,我做秘书,他做主任,我称自己为小太监,称他为大太监。倪蓉棣平时很有点严肃、正经,当我这样叫他,他那张严肃而又正经的脸上,就会增加另外一些诸如吃惊、尴尬、滑稽之类的表情,然后气急败坏地道,不要乱说,不要乱说。但我就是喜欢乱说,他也没有办法。 我曾经很喜欢他的小说,他那篇《锡壶》,感人至深,我甚至以为是可以进入当代短篇小说经典行列的,虽然《锡壶》在文坛上的命运不算好,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但也是被遗忘了的经典之作。后来,不是我不喜欢他的小说了,而是他写得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不写了。 《锡壶》的背景就是芙蓉,他的不少小说背景都是芙蓉,一个作家,拿他熟悉的故乡作背景,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当时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读了《芙蓉旧事》,我才觉着芙蓉对倪蓉棣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个背景,那是他的全部精神所在。芙蓉是丰盈的,生动的,好玩得不得了的,这儿没有苦难,欢乐是无边无际的,芙蓉几乎就是一个纯净的孩儿国,倪蓉棣是其中的孩子王,因为他是听蛟龙的高手,追香鱼和钩螃蟹的行家,扔石子又扔得最远,芙蓉给予他的还远不止这些,同时也是芙蓉使他成为了一个作家,至少在叙事时,他就是芙蓉,芙蓉就是他,他和芙蓉是一体的,他的灵魂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芙蓉。 所以《芙蓉旧事》就具有了某种乌托邦气质,我的意思不是《芙蓉旧事》掺入了幻想或虚构了什么,《芙蓉旧事》无疑是一场纯粹的追忆,但倪蓉棣那种毫不怀疑的回忆方式和欢乐的调子,使芙蓉自然而然就有了乌托邦气质,这是一次回乡之旅,也是一次成功的逃亡之旅。 一个人和一个地方,可以有如此坚固的血肉联系,大概很需要一个坚固甚至顽固的内心。其实,我见过的芙蓉,也不过就是个庸常的小镇,跟别地那些堆满了像垃圾一样的水泥建筑物的小镇,没有太多差别。当然,我见过的芙蓉,不是《芙蓉旧事》里的芙蓉,倪蓉棣的记忆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中止了,他不涉及当下,我想是很有道理的。当下是变化莫测的,当下只是一种速度,一种越快就被判断为越好的速度,什么都是新的,什么都是稍纵即逝的,什么都不留下,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记住、能够记住、值得记住呢。我们活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我们都是荒谬的人。 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有点记忆。 在这个时代,回忆也是极为困难的,是需要理想的,故乡在时间中正变得越来越陌生,譬如倪蓉棣的芙蓉,事实上它己不复存在,但倪蓉棣确实是个理想主义者,大概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可以拥有这样一个故乡。他的故乡还是完好无损的,确定的,坚实的,古典形状的,可亲可感的,可以安放灵魂的,可以为他提供一个支点,对抗时代的。《芙蓉旧事》与这个时代是南辕北辙的,也许这正是它的价值所在。 倪蓉棣教会了我们,怎样回忆故乡。 2006年5月30日于杭州 讲白搭(1) 芙蓉人讲白搭是出了名的。 讲白搭就是聊天,东拉西扯、天南海北瞎说一气。 我少时爱听讲白搭,听多了,慢慢听出了名堂。原来,讲白搭是颇有讲究的,它有高低优劣之分。 如果你明明知道自己的观点站不住脚,偏固执己见、死不改口,这叫“白脚力”。它在“讲白搭”中,层次是最低的。在芙蓉,“白脚力”的人不少,他们说话像扔石头,硬梆梆的,与他们在一起,你最好打哈哈,不要与他们争辩,凑着乐就是了,否则,你会把自己白白给急死、气死的。 少时,我听过邻居的一段“白脚力”,印象比较深,其内容至今还依稀记得—— 邻居是位半老头子,他说:“《水浒》里讲,武松在景阳冈打死了老虎,你们知道景阳冈在哪里吗?它就在我们芙蓉石碧。” “瞎说,你听谁说的?”有人问。 “你没看过《水浒》?石碧跟书上讲的一模一样呀!” “全国一样的地方说不定很多呢。” “没有,一模一样的就只有一个石碧。” “你跑遍全国了?”有人讥讽道。 “跑什么?一个就是一个!” “如果不止一个呢?” “如果还有第二个,你杀我的头!” “你有几个头?” “石碧只有一个,我的头当然也只有一个!” “你瞎说!” “瞎说什么,一个就是一个!” …… 在这段话中,我那位邻居铁嘴钢牙,一口咬定,芙蓉的石碧村就是《水浒》里所说的景阳冈。显然,他这种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但他偏认死理,决不改口。这就是典型的“白脚力”,当地人有时也叫“白眼争”的。 讲白搭中,层次比较低的还有“瞎逼讲”。所谓“瞎逼讲”,就是不光胡说八道,还没规没矩乱夸张。在芙蓉,讽刺人家乱说话,社会上有一个很流行的代名词,叫作“逃走的总是大的”。譬如,你发言,我要取笑你,就往往会说:“逃走的总是大的,今天你瞎说些什么呀?”同样,我发言,你要讽刺我,也往往会说:“逃走的总是大的,今天你瞎说些什么呀?”实际上,“逃走的总是大的”这句话,最早出自于一段“瞎逼讲”。这段“瞎逼讲”的主角到底是谁,芙蓉人谁都讲不清楚,反正有那么一个人,这个人一天对众人说: “他妈的,今天真倒霉,我好不容易摸到一只大螃蟹,偏让它给跑了。” “有多大?”众人问。 “有这么大。”说者用双手比划出篮球般大小。 “有多大啊?”众人无不吃惊,齐齐瞪大了眼睛。 “有这么大。”说者双手往里收,比划出排球般大小。 “你再说一遍,有多大啊?”众人追问。 “唔,有这么大。”说者双手继续往里收,比划出烧饼般大小。 “你他妈的再说一遍,到底有多大啊?”众人恼火了。 “嘻嘻,这……这么大。”说者双手再往里收,比划出银元般大小,并跺脚发誓道:“这回没骗你们,骗你们,我是狗生的!” “看来,逃走的总是大的!”众人哈哈大笑了。 不过,在讲白搭中,还有一种类型,叫“讲笑话”,它层次比较高。它不同于一般所说的“讲笑话”,一般所说的“讲笑话”,往往是指讲故事,讲比较完整的且好笑的故事,而讲的人往往只有一个,在场的人都陪着耳朵当听众,但这里所说的“讲笑话”,却带有三个特点:一是讲的人不止一个,大家都是讲者,大家又都是听者,角色可以自由变换;二是你讲我接,层层传递,而衔接自然流畅;三是所讲的事不一定完整,但必须新奇好笑,且不乏幽默。 下面一段话,就接近于所谓的“讲笑话”了。 甲说:人身上有些东西说不清楚,比如,头上的毛叫发,嘴巴上面的毛叫胡,嘴巴下面的毛叫须,腋窝、裤裆里的毛才叫毛,既然都是毛,为什么不把头发叫头毛、把胡须叫嘴毛呢?(众笑)(注:当地人称婊子为“头毛”) 乙接嘴说:这怪谁呀?这都怪你老婆,她不同意啊!那天,我在路上碰见她,看见她的头发又黑又亮,我禁不住大叫,哎呀,嫂子,你这头毛,啧啧啧,太好看了!(众大笑) 丙接嘴说:女人啊,的确说不清楚,奶罩就是奶罩,可上海的女人偏说胸罩,你到店里去,对女服务员说,同志呀,我买奶罩,她们肯定会骂你乡巴佬,说话不文明,但我去买牛奶,冲着女服务员高声喊,同志呀,我买牛胸!我买牛胸!可还是挨了骂,骂我是猪。(众大笑) 丁接嘴说:说到猪啊,乐清人(注:指乐清城关人)最有意思。乐清人“猪”与“鸡”不分,都念成“鸡”——我问你,同志,你这头“鸡”有多少重啊?你会这样回答我,我这头“鸡”啊,重两百五。(众大笑) 戊接嘴说:我们在小学里都读过高玉宝的《半夜鸡叫》,可鸡叫有什么学问,你们知道吗?其实,这里面蛮有学问的。就是说,我们平时向人家提意见,不能瞎提,要看火候,要看场合,这好比鸡,时候到了,你去叫,那才叫“打鸣”,否则,时候没到,你去乱叫,那就叫“半夜鸡叫”,人家肯定会恨死你的。(众笑) 讲白搭(2) …… 可以说,讲白搭是芙蓉人的一种高级娱乐和消遣方式。它不管是低级的,如“白脚力”、“瞎逼讲”,还是高级的,如“讲笑话”,都能给人带来快乐,都能帮助人打发无聊、消除劳累、扩大见识,有时还能给人以教育,以启迪。 在芙蓉,讲白搭的人很多,特别是芙蓉街上的人,他们以做生意、做手工业为主,干活不像农民那么累,空闲的时间也多,再说,身处市区,见多识广,因此,他们讲白搭成风,男女老少都讲,而且,整体水平比较高。 芙蓉街人讲白搭,爱选择在街头、溪埠头、桥头等热闹去处,因此,每到黄昏时分,这些地方,往往这里一堆人,那里一堆人,大家都在讲,都在笑,空中充满了快乐的气氛。 最热闹的地方算是溪埠头,姑娘嫂儿们聚在一起洗衣服很来劲,她们的话跟溪水一般长,跟溪水一般清亮,讲白搭讲到精彩之处,大家往往笑翻了天。特别是暑天,她们在溪埠头洗衣服,水中总有一些男人在擦洗身子,这些男人光着上身,一手提着短裤,一手用脚布在裤裆里来回地擦,而白花花的屁股大半个掉在外面,这就给她们提供了讲白搭的上好材料,因此,她们总爱抓住屁股,你说我接,借题发挥,百般嘲笑、挖苦那些臭男人,而那些臭男人也不认输,嘎嘎笑着,厚着脸皮频频发起反击,结果,溪埠头成了男女双方相互取笑、攻讦的战场,更成了彼此间较量口才的舞台,热闹、有趣是不消说的了。有时,一方占了上风,笑声噼哩啪啦,像扇耳光,夸张得不得了,而另一方总会又羞又急,泼起水来,借以搅乱局面。因此,每逢这个时候,溪埠头就乱成一团,泼水声、笑声、骂声一片。 芙蓉街人讲白搭,风气最盛的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其时,文化荒芜,农村文化生活十分贫乏,人们无聊、困顿时,往往借助这种形式,寻觅快乐,消磨时光,并自我排解心中的厌烦、忧闷情绪。唯其如此,人们一有机会相聚在一起,正事往往没讲上几句,便你一句,我一句,讲起了白搭。他们荡街、洗衣服、看戏、吃酒时讲白搭,串门、打牌、剃头、纳凉、下地时讲白搭,有时甚至上茅坑屙屎也讲白搭—— “饭吃了吗?”坐在左边茅坑的男人问。 “吃了,你呢?”坐在右边茅坑的女人回答。 “我还没吃,你吃饱了吗?” “吃饱了。” “真的吃饱了?”男人诡秘地笑了。 “我哪有福气,吃什么包(饱)呀面呀!”女人红了脸。 “我最爱吃包子。”男人又诡秘地笑了。 “你平时肯定没吃够。”女人说。 “是的,你怎么知道?”男人睁大了眼睛。 “你老婆说的。” “废话。” “她说自己天天让人偷了两个包子。”女人哈哈大笑。 “他妈的,我正想偷吃你的包子呢!”男人也哈哈大笑。 …… 的确,讲白搭,特别是讲层次比较高的白搭,不那么容易,若讲不好,就变成了扯淡,不可笑,也缺乏回味。正是因为如此,在芙蓉街乃至整个芙蓉,真正称得上讲白搭的高手极其少数,也恰恰因为如此,讲白搭始终是一道通俗的大众的集体创作的节目,大家乐于参与,敢于参与,感到很亲切,而因此制造出来的快乐气氛显得特别的浓厚,它像充满神奇魅力的魔方,深深吸引着众人的心。 我住在芙蓉街,平时不光爱听讲白搭,有时也凑着乐,每每与小伙伴们学着讲。我口才一般,讲得很蹩脚,但从中却学到了许多东西。成年以后,我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写了许多小说,我的小说故事性强,语言口语化,其中不少篇目读起来幽默风趣,这些特点,都带有“讲白搭”的痕迹和影子。我的许多少年同学、朋友、邻居,他们跟广大的家乡人一样,今天各奔东西,在全国各地,有的甚至在国外,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有的都成了腰缠万贯的大老板,探究他们的成功奥秘,有人说,芙蓉人的心态特别好,特别乐观,他们是一群永远快乐的人,在生意场上是很少害怕失败、知难而退的。我想,芙蓉人这种心态的形成,多多少少与长期浸染于“讲白搭”的快乐氛围有关。其实,讲白搭给人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它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今天,在芙蓉,讲白搭这种特殊的娱乐和消遣方式,依然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只是由于时代的进步特别是文化的繁荣,它不再像当年那样风行,那样充满魅力。这应该说是一件好事,是社会走向文明的一大标志,对此,我没有异议。不过,讲白搭作为一道通俗的大众的集体创作节目,我倒觉得它有理由永远地传承下去,并希望它推陈出新,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内涵及精神,使之绽放出独树一帜的生命之花。 2004年6月18日于乐成 荡街(1) 芙蓉人管逛街叫荡街。不过,荡街不完全等同于逛街,它不串店,不买东西,只是漫无目标地慢悠悠地沿着街道散步,而步法有时很不规矩,像喝醉了酒,歪来斜去的。 荡街是一种特殊的休息与消遣方式。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它在芙蓉街比较流行。 荡街是街上人的专利。道理很简单,街上人是“城底人”,他们拥有“街”,而且,他们比起芙蓉其他地方的人,日子过得显然要好一些,因而有时间更有心情去休息和消遣。 荡街都发生在暑天的黄昏时节。暑天日子长,太阳迟迟不落山,而太阳落山后天也迟迟不暗。所以,暑天的黄昏显得特别长。黄昏长,街上却没有好看好玩的地方可去,那多无聊啊,多郁闷啊,那就荡街吧。 荡街的都是年轻人,且都是结伴而行的。他们一般吃过晚饭,在溪里洗过澡,然后一身清爽,拉过你,叫来他,三五作群,齐齐荡起来。荡街没有目标,没有任务,反正一边瞎转悠,一边讲白搭(聊天),图个轻松,图个惬意。大家都穿着木屐,木屐落在石头铺就的街道上,发出呱叽呱叽的声响。 荡街的人很多,街道上一拨又一拨的,有的时候,我这一拨跟在你这一拨的屁股后头移动,有的时候,你那一拨从我这一拨的眼前走过。而且,每一拨的人员,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荡越多,有时几拨合成一拨,阵容显得很大。因此,黄昏时节的芙蓉街,总是很热闹、很有情调的——呱叽呱叽,呱叽呱叽,街上那清脆的木屐着地声不绝于耳。 芙蓉街地局逼仄,就那么一巴掌大,它没有多少街道,而街道又很短小,因此,荡街的人总是在街上转来转去,打起圈圈。有的嫌街上不凉快,索性穿出街道,在长长的爬满蔷薇的溪塘上来回瞎走。 街上的年轻人崇尚江湖文化,颇讲义气,差不多人人有自己的“弟兄班”。弟兄班有个规矩,大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祸同当。他们一般拜过天地,发过誓,喝过酒,彼此称兄道弟,关系比较紧密、牢靠。所以,那荡街的,一拨拨,分别都是“弟兄班”的成员。大家照面多了,彼此都了解对方的底细,比如,我能讲出你这个“弟兄班”有多少人,他们分别是谁,而你能讲出我这个“弟兄班”谁是头头,谁最有力气,而且,彼此都了解对方到底有多少实力,是不是对手。照面时,他们往往会互打招呼,互致问候: “嗳,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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