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有斯人慰寂寥
孟繁星
如果说有哪一个历史人物对我影响最深,那应该是孟子。作为孟子第七十四代后裔,去孟子之世,若此其远也;居于孟子曾游之地古滕,近孟子之居,若此其甚也。每次去邹城,行走在邹城的大街小巷上,留连在邹城的青山绿水之中,心里就莫名其妙地滋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像是很久以前曾经长期在这里生活过一样。邹城,我遥远的祖先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了我内心深处的乡愁。
几乎每次去孟庙,那里都游人寥寥,孟子总是与寂寞为伴,生前如此,逝后亦如斯。孟庙内的楼宇台阁,古松巨柏,幽静的五进五出大院里的每一块地砖,每一片碑石,无不向人诉说着历史的沧桑。更有成群的灰鹤白鹇在树巅啼啭飞旋,给空寂的孟庙增添了几许灵气,几许神秘。
在物欲横流利字当头的今日,没几个人愿意去读孟子了,现代人嫌孟子迂腐,嫌孟子高傲,嫌孟子太过清高。然而,我依然喜欢孟子,崇敬孟子,我愿意以自己的一生来诠释他的人生。在试图接近这个伟大灵魂的时候,每每有望洋兴叹之感,孟子之于我,正所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我浅陋的思想自是难以领悟孟子的箴言,但是,我愿意努力向他靠近。随着年龄的增加,每一次读《孟子》,所体会到的东西感觉就会加深一层。下面的文字分四个部分,都是此一阶段的心得,在以后的某一天,这些心得可能会被我重新审视,但是现在,我愿意不揣浅陋拿出来与同好分享。
一、因自得而潇洒
我们先说一下孟子的潇洒吧。庄周的潇洒,很多人都知道。庄周钓于濮水,以“曳尾于涂中”的乌龟自比自乐。但还有一种潇洒,跟庄周和乌龟不同的潇洒,却很少有人能理解。
孟子言:“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真正的君子治学,并不是为了炫耀什么,而是为了“自得”。所谓“自得”,就是自身的满足,自己内心有了满足感,才能够做到收放自如。
明道先生程颢曾说:“学不言而自得者,乃自得也。有安排布置者,皆非自得也。然潜心积虑,优游厌饫于其间,然后可以有得。若急迫求之,则是私己而已,终不足以得之也。”
故南宋陈普有诗咏孟子“自得”之境曰:
勿助勿忘随所事,潜心积虑孰加功。
待须默识心融后,左右逢原触处通。
程颢本人也有一首诗,更能体现孟子的“自得”之乐: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
这首诗是程颢偶然写出来的。那是一个秋天的早上,程颢在阁楼上一夜安眠,起床有点晚了。站在窗前向外望去,一轮红日悬在东天,不寒冷,也不灼热。无边的秋意穿过窗子缓缓透来,弥漫于他的身心。他静静看去,造化所生的各种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各有其自然乐趣。四季更替,每一时的风光都让人触景生情。道体致广大而尽精微,包罗万象,无极而太极,涵盖一切有形和无形的事物。思绪纷飞,犹如片片秋叶,飘向风云变幻的宇宙,而万物皆备于我心矣。程颢心中感慨:富贵也好,贫贱也罢,都只是外物而已,不惊宠辱,不患得失,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这样才能获得内心的满足。
孟子曾经对人说:“人知之,亦嚣嚣;人不知,亦嚣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无论别人是否理解你,你都要自得其乐,用一颗平常心来看待,不要因为别人的态度而左右自己的信念。大丈夫修身于世并不是为了博得别人的交口称赞,而是为了自己内心的快乐和满足。怎么样才能获得内心的快乐和满足呢?孟子说:“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又言:“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熊掌和鱼,只是满足口腹之欲而已;轻歌曼舞,只是满足耳目之欲而已;惟有在完善自身道德修养中所获得的欢乐,才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当年孟夫子怀着一颗救世安民之心周游列国,然而曲高和寡,无一个君主实行他的政治主张。尽管如此,孟夫子并不气馁,他说:“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是啊,河水清澈的时候,可以在里面洗濯帽缨;河水变浑浊了,那就只配来洗脚了。世道的乱和治,并非是人力可以勉强为之的,但是如果时机成熟,那站在风口浪尖上的看是何人!而现在,只求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坦坦荡荡,心中自然没有遗憾和怨悔。
对于官爵的态度,孟子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孟子在齐国之时,位居客卿,但齐王未能实行他的仁政主张,于是孟子离开齐国。齐宣王派人挽留,说要在国都中心给孟子一幢房子,给一万钟粮食供养他的门徒们。可是孟子依然义无反顾地离去。
如果符合义的要求,孟子就出仕,不符合,就离官,也不在乎在任时间的长短。因为他心中有一个衡量标准,那就是道义,这就是所谓的“道不同不相为谋”。
鲲再大,游不出海洋;鹏再大,飞不出天空。河水没有了堤坝的约束,漫无目的地流淌就会干涸;海洋没有了地球引力的制约,就会在宇宙中蒸发。孟子心中拴系着“道义”二字,故孟子潇洒得从从容容,坦坦荡荡,无愧无疚。
二、人性和民生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是《易经》里的话。“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是《论语》里的话。“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这是《孟子》里的话。孟子道性善,并不是指人具有先天的道德观念,而是说人天生都具备向善的要求和为善的能力,但是后天的种种习染会使人迷失本性,忘记自己向善的本能。孟子还曾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类应当以诚行善来顺应自己的本性,以达到中国思想的最高境界“天人合德”。
孟子和荀子同为先秦儒家大师,但是荀子终生抨击孟子不遗余力。两者最明显的分歧是对仁学和人性的认识。“仁”在孟子那里,是人的良心,是先天的本能,是由内而外的道德自律;到了荀子那里,“仁”就成了礼法,成了秩序,成了约束人行为的规则。荀子以约束人来向善,而孟子是引导人来向善。孟子关注的是人的主体,是人的本性和权利,是生命的内在价值。
忽视人的本性和权利,忽视“思诚”对于“仁”的作用,就不免沦为“乡愿”,“乡愿”是伪君子之流,是孔孟最痛恨的一类人。
清末思想家谭嗣同曾在其所著《仁学》一书中愤激地说道:“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二者交相资,而罔不讬之于孔!”又言:“孔学衍为两大支,一为曾子传子思而至孟子,孟故畅宣民主之理,以竟孔之志;一由子夏传田子力而至庄子,庄故痛诋君主,自尧、舜以上,莫或免焉。不幸此两支皆绝不传,荀乃乘间冒孔之名,以败孔之道……”
这种说法虽然偏颇,但是从某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一针见血之语!
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往往滑向了两个极端。一种是如苏秦张仪那些纵横家们,利欲熏心,蝇营狗苟,奔走于诸侯之门;一种是如沧浪老人楚狂接舆那样的隐者,遁入深山不问世事。而孟子是那个时代的例外,他在直面着现实世界堕落的同时,孤独地坚守着自己的精神世界。不仅如此,他还要“亲民”,执著地“明明德于天下”。孟子撕开暴君和官僚们仁善的面具,怒斥他们本质上是“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的“民贼”、“罪人”。他告诉那些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人间的公理存于何处,那就是民心!
汉代赵岐在《孟子题辞》中言:“孟子既没,大道遂绌,逮至亡秦,焚灭经术,坑戮儒生,孟子徒党尽矣!”秦始皇焚书坑儒,其实主要针对的是子思孟子一派的门徒,因为思孟学派的门徒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继承发扬了儒学中“天下为公”、“民贵君轻”的思想,遭到统治者的强烈敌视,从而对其进行灭绝式的铲除。大劫之后,孟子为《诗》、《书》所作之序没有流传下来,孟子后学高标人性和权利的著作也大都亡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中国进入了皇权专制的社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孟子生前极力痛斥的乡愿之徒们,如韩非、李斯、叔孙通粉墨登场,为帝王舐痔不遗余力。
三、关于黄老邪的两首诗
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中,“东邪”黄药师作过两首诗:
完廪捐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
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其一)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其二)
其实这两首诗不是金庸原创,著作权更不属于黄老邪,而是宋朝人的作品。宋陈岩肖《庚溪诗话》载:
江南李泰伯,尝著书非《孟子》,名曰《常语》。时有一士人,颇滑稽而饕餮,闻有馈李以酒者,欲以计求之,因录所业诗数篇投之,其首章乃《非孟》诗也。诗曰:“焚廪捐阶事可嗤,孟轲深信不知非。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言虽鄙俚,然颇合李之意。李喜甚,留饮连日,酒尽方去。他日,士人又闻有馈李以酒者,复著论一篇,名曰《疑孟》,以投之。李读毕,谓之曰:“前此酒本拟留作数日计,君至一饮遽尽,旬馀殊索寞也。公之论固佳,然此酒不可复得也。”士人遂觖望逡巡而退,传者以为笑。
《道山清话》也提到这个故事,与《庚溪诗话》两者大致雷同。还有一个版本出自《太上感应篇白话解》(信篇),说作者叫周嗣先,以两首骂孟诗取悦杜守元来赚酒喝,后来两个人在阴曹地府受到惩罚,这里就不多赘述。
且不说这两首的来源滑稽可笑,只说两首诗的内容就纯粹是专牛角尖抬杠。作者无视古代的社会环境和孟子说话的语境,以他自己的思维观念来套遥远的古人,自然是驴头不对马嘴。
第一首诗,作者质疑孟子和其弟子万章谈到的关于舜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舜的异母弟弟设计,父亲与后母让舜到仓库顶上去整修,然后在下面纵火,想要烧死他。但是舜在事前得到两位妻子的指教,他在仓库顶上把预先穿在身上的大衣服张开,借助空气的阻力,安全地跳了下来。后来,又骗舜去穿井,然后往下投入巨石。结果这次又被舜聪明的妻子识破,两位妻子让舜预先在井下挖好了隧道,最终舜通过隧道里面的台阶安全返回地面。这就是“完廪捐阶”的典故。“完廪捐阶”之事在孟子之时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万章就这件事发问,孟子自然是要就这件事讲解。至于作者问的那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因为尧舜之时是不兴搞特权主义的。尧居住于“茅茨土阶”,非常俭朴,作为尧女婿的弟弟,象也没有得到什么实际的好处。而且,舜和尧女当时结亲,他的家人是持反对态度的,连尧也无可奈何,只得先让他们结婚然后才告知。再者,以象的小人之心,舜的地位越高权势越大,象就会越感到威胁。而如果象杀了舜,象就可以得到舜的财产,更重要的是,只要找不到他确凿的杀人证据,尧也就没有理由动用权力处罚他。应该指出的是,孟子和万章当时谈论的不是历史学问题,而是伦理学问题,“完廪捐阶”即便不是历史而是民间传说甚至是神话故事,都无损于其伦理学的思想价值,这点是最重要的。
第二首诗,作者问了三个问题。第一个,乞丐何曾有二妻?因为乞丐并不是生下来就是乞丐的啊。他以前家里有钱,父母给他娶了一妻一妾,后来父母去世,他整日挥霍荡尽家产,所以才沦为乞丐的啊。第二个,邻家焉得许多鸡?因为邻居是个养鸡专业户啊。古代有养鸡专业户的,汉刘向《列仙传·祝鸡翁》:“祝鸡翁者,洛人也。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百余年,鸡有千余头,皆立名字。暮栖树上,昼放散之,欲引,呼名,即依呼而至。卖鸡及子得千余万,辄置钱去……”孟子只不过是说了两个小寓言故事来讽喻时事,作者就郑重其事地批驳,实在是哗众取宠。
第二首诗的第三个问题确实比较有杀伤力,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千百年来尊孟派和批孟派争论的焦点之一。大家都知道,孔子是商朝贵族的后裔,可是孔子“从周”。孟子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周公和周文王,而孟子本人却不尊周。孟子没有说过“从周”,孟子只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意思就是老百姓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其次是政府的利益,君主的利益最不重要。无论是商朝政府还是周朝政府,只要这个政府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那就是一个好政府,就值得拥护;无论是尧舜还是禹汤,只要能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那就是个好国君,就应该支持。战国末世,周朝王室日薄西山,早就已经失去民心,天下诸侯并起,“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在这种情况下,孟子最期望的,就是出现像商汤王和周武王那样的仁义之君,一呼而四方应,“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把老百姓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而且个过程越早越好,越快越好。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百姓的伤亡,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的利益。
因此,只有那些坚持专制坚持王权绝对至上的人,才会批判孟子的轻周王而贵民生。在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中,金庸先生将两首诗的作者演绎成“东邪”黄药师,小说中一个不拘礼法的隐者,不能不说是弄巧成拙,对“东邪”产生产生了负面影响,降低了这个人物形象的人格魅力。
尽管这两首诗鄙俗无理,但是由于《射雕英雄传》的广泛流传,确实误导了一些无知少年,故本人特步韵二绝句以正视听:
完廪损阶古传知,如何深信孟叟痴?
岳翁方且居茅茨,婿弟何由而泽之?(步韵一)
乞丐殷时娶二妻,邻家祝老善殖鸡。
周君虽在令难远,匡世以仁说魏齐。(步韵二)
四、穿越历史的勇者
孟子曾引用曾子转述孔子的话来解释什么是“大勇”:“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教导他的弟子,反省自己觉得亏心,那么即使面对地位再低下的人,也不能强词夺理;反省自己觉得坦坦荡荡,纵然前面有千军万马,也要勇往直前!
子路曾言:“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孟子岂不知自己理想实现之渺茫,岂不知自己做工精细的套索难以套住奔突于野的狂狼,然而在强烈的社会责任心的驱使下,真正的圣人往往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孟子曾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这就是真正的智者,真正的仁者,真正的勇者!
是的,儒家理念在当时的政治上的推行,孔子孟子都失败了,但是作为对抗暴政对抗邪恶的思想武器,却一直在影响着中国的历代士人。徐复观说:“儒家思想,乃从人类现实生活的正面来对人类负责的思想。他不能逃避向自然,他不能逃避向虚无空寂,也不能逃避向观念的游戏,更无租界外国可逃,而只能硬挺挺的站在人类的现实生活中以担当人类现实生存发展的命运。在此种长期专制政治之下,其势须发生某程度的适应性,或因受现实政治趋向的压力而渐被歪曲;歪曲既久,遂有时忘记其本来面目,如忘记其‘天下为公’、‘民贵君轻’等类之本来面目,这可以说是历史中的无可奈何之事。这只能说是专制政治压歪并阻遏了儒家思想正常的发展,如何能倒过来说儒家思想是专制的护符?但儒家思想,在长期的适应、歪曲中,仍保持其修正会缓和专制之毒害,不断给予社会人生以正常的方向和信心,因而使中华民族,度过了许多黑暗的时代,这乃由于先秦儒家立基于道德理性的人性所建立起来的道德精神的伟大力量…… ”
曾经多次拜访邹城,参谒孟子庙。棂星门内左右各一木坊,左名“继往圣”,右名“开来学”,以彰孟子于道统继往开来之功。我在两枋间徘徊久之,古殿高松,寂历千古,碧瓦青苔,白鹤翔舞,不胜怀古之情。乃诵前人诗曰:
沉魄浮魂不可招,遗编一读想风标。
何妨举世嫌迂阔,故有斯人慰寂寥。
孟子圣道,光昭百世。
孟子诞辰两千三百七十九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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