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文化发生的双重机制——以先秦儒家为中心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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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未知 文章录入:刘娜 发布时间:2007-9-4 14: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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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发生的双重机制——以先秦儒家为中心的分析
朱人求 [摘要] 在文化发生问题上,先秦儒家旗帜鲜明地坚持了圣人在文化中的本源地位。文化是人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社会性)的统一,因而圣人的文化创造也必需坚持心理发生与社会发生的统一。先秦儒家更多地把文化的基础直接诉诸于人的心理因素,把文化看成是人心的内在要求,从“仁心”、人情上去寻找文化发生的内在依据,为文化的发生带来了人性化的色彩。如果说“仁心”、人情构成了先秦儒家文化发生的心理机制,那么“养欲求治”、“圣王合一”和追求“不朽”则是其文化发生的社会机制。 [关键词] 先秦儒家 文化发生 心理机制 社会机制 文化是一个民族历史地凝结而成的生活方式。文化即人化,自从有了人类,文化便产生了,因而,揭示文化的发生机制实质上就是探究人的生成问题。然而,追问文化的发生不仅仅局限于对文化历史起点的考察,它也包含对文化逻辑起点的探寻。通过历史的追溯,我们一步步逼近文化的源头,试图从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中找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并揭示出文化发生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结构。这是任何文化哲学必须面对的首要任务。在西方文化哲学的经典文献中,涉及到文化发生或文化起源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神创说、自然发生说或模仿自然说、人类需要说或人类自身匮乏说、人类本质说或人类本性说等多种假说[①],相比较而言,先秦儒家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开阔的视野。 一、仁心人情:文化发生的心理机制 在文化发生问题上,先秦儒家主张“观象制器”说和“制礼作乐”说,这两种学说都旗帜鲜明地坚持了人在文化中的本源地位,突出了圣人在文化创造中的主体作用。先秦儒家认为,在制“器”、制“礼”和作“乐”的过程中,“象”是圣人文化创制的“理想型式”,“象”是一切文化创造的原型。在物质文化上,他们提出了“观象制器”说;在制度文化上,礼乐文化制度的发生皆取法于“象”;在精神文化领域,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以尽其言”以完成精神文化的创造,儒家“六经” 都是“象”的意义的经典体现 。[②] 圣人为什么能“观象制器”、“制礼作乐”,成为文化发生的主体呢?对这一问题的内在探求我们便得出了先秦儒家文化发生的心理机制。先秦儒家把文化的基础直接诉诸于人的心理因素,把文化看成是人心的内在要求,从仁心、人情上去寻找文化发生的内在依据,为文化的发生带来了人性化的色彩。 尽管“仁”在先秦儒家思想体系中涵义十分广泛,但作为心理情感的“仁”是其最原始的涵义。先秦儒家把“仁”作为“礼”文化发生的内在心理机制,在文化发生问题上提出了别具一格的“仁心说”。 《论语》中,孔子对“仁”的界说主要有以下几条: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仲弓问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 “仁”便是把爱施与他人,仁便是没有任何私心,敬心持己,恕以及物,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施与别人。“仁”是人内心的情感,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并断言“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孟子干脆把仁规定为“人心” [③]和“恻隐之心”[④],荀子也有“以仁心说”(《荀子;正名》)和“仁,爱也”(《荀子;大略》)之论。“仁”这种心理的美好情感推之于外便表现为一种美好的德性,一个始终保持仁心仁德的人便是儒家理想的“仁者”,他们的人生达到了“仁”的精神境界。把“仁”推之于社会则是“天下归仁”的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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