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的重新解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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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未知 文章录入:刘娜 发布时间:2007-9-10 14:3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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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克己复礼”和改进礼制之际,必须反问:周礼虽然可赞可遵,何以经不起时间考验,乃至每况愈下,陷于“礼崩乐坏”之境? 答案其实非常简单:就是缺少了那最后守护神---“权力制衡”。 孔子在编篡和教授《尚书》中,对于历朝由治生乱的无奈,想必有过深刻的思考。夏禹、商汤、文武周公等,都大讲特讲为君之道,为政之道,亦即治国之道。那时聪明、杰出的政治家们接受了权力腐化恶果的惨重教训,早已懂得必须以代表人民利益为己任,谆谆告诫自己和接班人:“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栗栗危惧,若将陨深渊”,切防“弗克庸德,慢神虐民”,方能“钦崇天道,永保天命”。可惜的是,这种领悟及其带来的善愿,只能在政权草创伊始或大乱大难之后,执政者脚跟未稳的特定环境条件下,产生短暂的“作善”效应。一旦地位巩固,握有绝对权力的执政者及其既得利益集团出于强劲的自私“原罪”冲动,就会沿著腐化堕落的不归路迅跑起来。他们总是自封为天命永远合法统治者,相信自己手中依靠强大武装力量为后盾的生杀予夺大权,足以对付被统治者的不满和反抗,想不到无权无势甚至手无寸铁的弱者,一朝“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尚书.汤誓》)就会以翻天覆地般的摧枯拉朽超级强势,把自己钉上历史的耻辱柱。这种事态终结了禹、汤后人暴君桀、纣的政权,而且从此无休无止地循环重演起来。 西周“敬德保民”指导思想陈义极高,贤相周公将德政原则制度化,不厌其详修订礼法规范。文武周公主持开创的西周特色政治文明,突出强调“以德配天”,衍生了敬德、明德、容德、怀德、承德、秉德、率德、用德、奉德、昭德、慎德、敏德、成德、好德、勤德、显德、崇德等一系列令人目不暇接的德字号名目。“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也,把“天人合一”、“事在人为”的德治思想发挥到了空前极致。 在《尚书》中还有《无逸》这样的好文章,记载著周公反覆告诫成王,务必吸取历史教训,懂得自我监督等大道理。只可惜始终不见“权力制衡”这个守护神踪影登场,结果还是无济于事,摆脱不了前朝覆辙的宿命。 时值天下无道的春秋乱世。孔子在鲁国的政治改革失败后,痛切体认鲁国君臣都失掉了本分,没有一种矫正机制的恶果,于是在礼的范畴提出了“正名”之说。 孔子受卫国国君邀访,很想在那里展开一项从正名著手,谋建权力制衡,防范越位危险的政治试验。赴卫途中,弟子子路问孔子:“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以什么为优先)?”孔子告诉子路:“必也正名乎。”又说明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人际关系存在互为条件的要求,人际尊重必须是双向的,在下者固不可僭越,在上者尤不可滥用权力,诸如君礼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一切人和事都要按照礼规定的名分行事。 毛泽东曾在他的书信中提到,孔子的“正名”说中,“名不正”前面最好加上一句“实不明则名不正”。(参见《毛泽东书信选集》)这样,正名的意义就更为完整和确切了,特别有助于戳穿种种巧立名目、有名无实的不实之名。今日世界,多少国家,徒有宪法之名,作为宪政精髓的“权力制衡”功能尚在乌有之境,宪法成了专制政治的遮羞布;仁政德治也者,尽管表面文章极一时之盛,总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罢了。 “正名”之说突显了“礼”的制衡意义,特别突显了对上,亦即对权力阶层制衡的理论依据。真正落实“正名”任务,唯有建立、健全“权力制衡”体制。 关于“正名”说的内容,可以孔子强调的“尊尊”和“亲亲”为例作一说明,其中“尊尊”之说不啻“权力制衡”观念的导论。 尊尊,用现代语言来说,常常理解为下级服从上级,否则社会秩序无从建立,国将不成其为国了。但尊尊本意不止于此。孔子主张人的言论行动应与其身份地位相符合,也就是说为尊者,要使自己符合尊者的准则。尊尊之最当为对君主的尊重,因为君主治理国家,臣民应当听命效力,但这不是没有条件的。 孔子主张“事君尽礼”,“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君主同样必须接受礼的约束,君若无礼,臣也就无忠。君主如有过错,臣应犯颜直谏,《论语.实问》中说“勿欺也,而犯之”。要坚持“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君主坚持错误,臣子也可以抛弃他另投明君,即“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去无道,就有道”,或“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孔子自己正是这样离开鲁国的。孟轲说得更明白“君之视臣为手足,则臣视君为腹心;君之视臣为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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