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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人对自身本性的社会方面的认识,经过儒家的发掘,再经过墨家的发展,竟慢慢走向了死胡同。因为如果真像墨子所诱导的那样,人人只是社会整体的一颗螺钉,放弃任何个人的自然的需求和欲望,形同槁木,心如死灰,那将不仅为一般的具有自然属性的人们所难以忍受,即使是社会整体,恐怕亦将僵化死寂。今天的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就此举出许多大小例证。 于是,有杨朱者,振臂而起,反其道以行,倡为我、全生之说,形成后来被称为道家者流中之一大派别的反对派。
据说在孟子时代,杨朱学说曾相当流行,有“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滕文公下》)之势,可惜史料缺失,今天已难言其详。顾名思义,大概其所谓为我,在于强调人的个体性;所谓全生,则强调自然性。总之是和墨子学说正相对立。《淮南子》上说:“兼爱、尚贤、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而杨子非之”(《泛论》),便是旁证。
我们今天可得仔细玩味的,是由墨家激发而起的道家另一大派──庄周学派。同杨朱一样,庄周也是一反墨家的唯整体唯社会论,主张唯个体与唯自然。不过庄子所要回归的自然,不是杨子那种生命与生物意义上的自然,而另有哲学新义,并以之在中国文化中开辟了一块全新的领地。
简明地说,庄子所谓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就其原始态说,有所谓“本然”,就其变动态说,有所谓“因任”即听其自然。而自然的,也就是天然的,或“天”的。四时万物固然是“天”的;人也可以并应该是“天”的,即舍弃一切非自然的作为与意欲,而返朴归天。
因此庄子将天人之学,引向与以往全然不同的思路。在过去,不管谁,不管他怎样去定义天、了解人,其天其人,总归是两件不同的物事,乃大家所公认。现在不同了,庄周先生高屋建瓴,在天人之上,找到了一个更高的范畴,叫做“自然”,它能统一天人,对于它的肯定和否定,便划分出天和人。其最通俗的例证就是: 〔河伯问〕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秋水》) 任其本然,便是天;施以人工,则为人。天是所崇尚的,人是所贬斥的。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庄子所谓的人工或“为”,并不简单等于操作,并非常人意义上的为,而是特指有意欲的因而是有违自然的操作;于是他对“为”的否定即“无为”,也就不是束手敛足,无所作为,而正好成就了他自己意义上的为,无意欲的作为,无所为之为。他所说的“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地》),便是这个意思。
一个人如能无为而为了,那时他就既保住了或到达了天,同时也才算得上一个真正的人即真人,或一个完全的人即全人。这叫做“人与天一也”(《庄子·山木》)。这当然是很难的,虽圣人也有所不及: 羿工乎中微,而拙于使人无己誉;圣人工乎天而拙乎人。夫工乎天而良乎人者,唯全人能之。唯虫能虫,唯虫能天。全人恶天?恶人之天?而况吾天乎人乎!(《庄子·庚桑楚》) 羿能中微,可以算是因其自然而无为为之;但是他招来名誉之累而不能摆脱,使自己陷于非自然的窘境。圣人在许多方面都善解天机,可是他难免于淑世之心,以仁义黥刖人性,使世人和自己皆失却本然。倒是那些无知无识无予无求的昆虫,它们既得其为虫,也成其为天!全人就像这些虫子一样,他既人且天,亦天亦人,即人即天;此外别无所谓天,也别无所谓人的本性,哪里还有什么天啦人啦那些无休无止的论争!
可是话还得说回来。人究竟不是虫子。人本是有知有识的,而这正是人之天。所谓全人,也得全上这个天,方才真正完全。只是要注意,不能有意识地去全这个全,只能任其有知有识而有知有识;不能有为为之,只能无为为之;也就是说,不能用人的办法去对待人的天,只能用天的办法来成全天的天。这叫做“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庄子·达生》)。如果反过来,极左地理解人虫之同,故意使自己也去无知无识,无为而无为之,那将既是对抗着天,又是忽视了人。必须是“不厌其天,不忽于人”的人,方才能够“几乎以其真”(同上)。 这就叫“工乎天而良乎人”。 庄子的全部学说,便建筑在这一套天人之学的基础之上。所以荀子对他的总批评,也正是从天人着眼,叫做“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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