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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易传》中的天道,与人道合一的天道,也和早期那种占星术士的天道(如火出而宋灾)不同,甚至和道德律令意味的天之道(如盈必毁)也有别,而被赋予了浓厚的人道色彩。它“下济”,“亏盈”,“益谦”,宛然一位谦谦君子,十分人文化了。
所以,人道之哲学化,人道与天道的合一,是人道的超升,也是天道的下凡;内在者与超越者,各各向对方伸展,向对方溶入,与对方合一,由此造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文化。
人道天道的最高概括及其互存互化,以如下一段话说得较为分明: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这段话出自《孟子·离娄上》,亦见于《礼记·中庸》。治民—获上—信友—悦亲—诚身—明善,这一长串环环相扣的政治伦理链(参见《大学》的“大学之道”),本是儒家人道的具体要求,或为政之道亲亲之道的主要内容;经过孟子一概括,竟被浓缩成为“思诚”两个字。思诚者,对“诚”的思,或者叫心对诚的追求,内在者向超越者的投入。孟子说,这便是人之道。而诚,这个远离人寰高高在上的天之道,本应是临人以威或示人以则的,却又偏偏像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或思想境界。这样一来,不仅人之道便似乎不再是抽自社会人的社会关系,而是得自天之道的启示或召唤,至少也是对天之道的认识和了解,即超越者的内在;而且,天之道也不再是与人无关的独立的客观,而成了内在者的超越。天和人,以此便合而为一了:人成了天的能思之心,天成了人的心灵之源。于是,儒家所标榜的人道,便不再仅仅是为人之道,也是在替天行道了;儒家所谓的天道,不再只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而且自己就是善人。
道家当然也是天人合一者。差别在于,道家的天、人内涵,和儒家完全不同,而且合一之法也不同。道家是以人合天,准确一点说,是以人之天(自然)合于天,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则叫“以天合天”(《庄子·达生》)。而儒家却是以天合人,即将他们主张的人之道升华为天之道,借天为人张目,使天合于人。
所以,从天道,到王道,再到人道,人的认识一步步深化,人文性一步步增加。在这个进步过程中,王道是以人主的资格和天主对抗,而人道又以人类的名义和人君对抗。待到人道宣称自己和天道合一,那无异于是,从形式上向天道的复归,而迎接着一种更深刻的范畴的到来了。
道 器 这个更深刻的范畴就是世界本元意义的道。 森罗万千的世界,在中国思想家们眼里,一般是归成天地人三大块,所谓三才;才亦作材,由这三种材料组成了世界。一些哲学家们则惯于更进一步推想,三才又是怎样来的,它们是否起于一源;以及,三才既成之后,是否共有一个潜居其内或其上的主宰?这就是通常所谓的宇宙论和本体论的问题。
对这类问题谈得最多也最深的,在中国古代,首推道家人士。他们想象,世界最初凝于一源,世界既成之后,也有一个主宰。其为物也,无形无象,无声无色,惟恍惟惚,若存若亡。对于这种东西,从逻辑上来说,不可以确指,也不可能命名;因为那将使它沦为普通一物,而不再是它本己。可是同样从逻辑上来说,一个不予指认之物,将无从进行思议。两难并陈,不得已,道家为它找了一个代号,或者叫做寄寓之名,那就是“道”。
道之当选为宇宙论和本体论的究极范畴,显然不是在其人道王道天道的具体意义上,也不是取自其行走、引导、言谈的派生义,而是看中了它的原始意义,即作为道路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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