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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胥……将死,曰:……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哀公十一年) 诸如此类的天之道,既不是变幻无常的殷周之际的天命,也不同于道术意味的春秋前期的天道,而是更进了一步的天的道德律。对于天命,人们只能莫之何而安之;对于天道,人们已经可以观测并禳祓;至于天之道,它是至上的律令,人们应该遵守,只是这种律令具有道德性,因而人们可以修德以应之。所以,天命—天道—天之道观念的演进,表现为一个正、反、合的过程:莫之何而安之的天命,一反而为可预测可对付的天道,再合而为应遵守(安之)宜修德(对付)的天之道。事事物物的进展,往往如此。
《老子》里面说:“不窥牖,见天道”,又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其所要见的天道,本来是应该窥牖而后方可得见的天体运行;而其所以能够不窥而见,只因为天道此时已经泛化成为天之道,成了恢恢不失的道德律,只要反求诸己便足,无须窥牖外寻了。
摸清了这个演化进程,一个附带的收获也许是,可以借此鉴别古籍的成书年代。譬如,《尚书》里明确提到天道的地方,有如下一些: 三旬,苗民逆命,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大禹谟》) 予闻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己若者亡,好问则裕,自用则小。呜呼!慎厥终,惟其始,殖有礼,覆昏暴,钦崇天道,永保天命。(《仲虺之诰》) 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肆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汤诰》) 惟说命总百官,乃进于王曰∶呜呼!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说命》) 王曰∶呜呼!我西土君子,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今商王受狎侮五常……(《泰誓》) 皇天用训厥道,付畀四方,乃命建侯树屏,在我後之人。(《康王之诰》) 我闻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以荡陵德,实悖天道,敝化奢丽,万世同流。(《毕命》) 有趣的是,这六条明确提到天道字样的材料,全都出在所谓的古文尚书中。今文里,只有天命、天威、天罚之类以天为意志之天的更早思想。二者之间,有不变与善变、可知与莫测之别,纪录着人们对于天的认识程度的浅深。即此一端,也可证实前贤所考古文尚书晚于今文之说。而且,尤有进者,古文尚书所谓的天道,还不同于前引《左传》各条的天道。《左传》的天道,只是天体运行之道和人们因应之术,是一种自然的天象和社会的对策;而古文尚书所谓的天道,则是某种义理,是天的道德,即所谓的天之道。这种思想,出现得更要晚了。
王 道 律令意义的天之道,本来是说给君王听的,是大臣们挟天道以令天子,制约君王无限权力和自由意志的法宝。如果某位君王开明,或标榜自己开明,愿意自觉地以天之道作为政之道,或虚伪地以天之道作为政旗号,表示或表白自己对天道有得,那时,天之道就成了王之道即王道,其神秘性或客观性遂黯然失色,人文性或主观性则逐渐增长,成了为政以德乃至以意了。
历来被称引得最多的王道字样,莫过于《尚书·洪范》里的如下一段: 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这些荡荡、平平、正直的王道,内容并不很多,那就是其文前所说的什么以五福(寿、富、康宁、所好德、终其正命)赐其庶民,和颜悦色对待臣民,毋侮鳏寡而畏高明,鼓励臣民有所作为等等。不过内容虽说不多,性质却很重要。王道之重要,重在它的意义和作用,那就是其后文所说的“是彝是训,于帝其训”,“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以及,“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这里第一句话可看成王道的性质:它顺乎天帝,为民作则;第二句说王道的作用:庶民理应遵行,以沐君王之恩;第三句话是总结,由此得出了君民的尊卑关系。《左传》上面有一段话说得好:“……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文公十五年)。这个所托的古之道,也正就是《洪范》所说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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