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子、孟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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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未知 文章录入:刘娜 发布时间:2007-9-18 17: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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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儒学渊源于上古文化,更以夏、商、周三代,尤其是西周文明为内在精神资源。20世纪70年代中叶,徐中舒指出:“儒”在殷商时代就已存在,甲骨文中作“需”字;“需”在甲骨文中从“大”(而)从“水”(雨),整个字像以水冲洗沐浴濡身之形。古代之儒在主持祭祀礼仪前都必须浴身斋戒。《礼记·儒行》即有“儒有澡身而浴德”之说。(2)日本学者白川静也析论道:“牺牲系用巫祝,被当作断发而请雨的牺牲者,需也。需,系含有为需求降雨而断发髡形之巫的意思。如此的巫祝,乃儒之渊流也。”“儒家最早出自巫祝之学,以周之礼乐为主要教授科目,以其礼教文化的创始者周公为理想;周公,为周初在所谓‘明哲’圣职地位之人。”(3)美国学者莫特(Frederick W. Mote)则将“儒”的起源与比殷商时代更早的巫师传统相联系,认为“儒”乃原始巫教文化传统经过改造和理性化的结果。(4)应该说,中、外学者的这些看法基本符合中国古史实际。 中国是以“亚细亚的”“维新”路径而由上古迈入古代文明社会门槛的,这就使上古初民氏族社会的组织形式被带入到古代文明社会,从而血缘关系成为人与人之间相联系的基本纽带,故而“尧、尧之道,孝弟而已”(5)。儒家的基本精神体现在他们对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所谓“三代”之治的追述和阐发之中,而夏、商、周三代的血缘宗法社会特征则是其阐发社会理想的前提。 夏以前的历史笼罩一片神话传说的云雾之中,但按儒家之见,那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基本特征是传贤不传子。《论语·尧曰》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这就是广为流传的所谓尧、舜、禹“禅让”之说。后来,《孟子·万章上》对此有更生动的描述。这些话虽不可作为信史,但可以视为儒家藉对上古社会的迫忆而提出的社会价值理想。而且,他们还以之来追摹三代社会,并通过这种追摹使其社会价值理想得到进一走的闸发: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人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6) 这里,“天下”的最基本含义是“公”,是私有观念、人我隔阂产生之前的社会关系圆融无码的状态。其现实原型,只能是原始的氏族部落群体。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和聚落组织复杂化程度的提高,群体内部关系的分化愈来愈明显,单纯的血缘亲情的维系作用逐渐分化或蜕变,或者说是提升为“礼”一一“礼俗”乃至“礼制”。这意味着原始的家族公社为相对后起的氏族部落联盟乃至宗法等级封建社会所取代,“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让渡给了“天下为家”的“小康”时代: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睦兄弟,以和夫妇,发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智,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7) 由“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大同”演变而为人“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小康”,因而不得不实行“礼”制以“示民有常”,积极应对“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的现实,这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组织内部结构变迁重组的需要。所以,“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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