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对孟子的尊崇与对孟子后裔的优待
一、对孟子的尊崇
历代文人及注解《孟子》的儒生们对孟子的崇高评价,以及《孟子》一书在科举制度中的地位,已详“影响”一章,此处不再重复。这里所谓对孟子的尊崇,是指历代政府对孟子学说的重视及对孟子所赠赐的各种称号。
对孟子追封爵位,立专祠祭祀是从宋朝开始的。先是在宋仁宗景枯四年(1037年)孔道辅守兖州,“以恢张大教,兴复斯文为己任”。他认为“诸儒有大功于圣门者,无先于孟子”。他在孔庙旁创五贤祠,祀孟子、杨雄、荀况、王通、韩愈,有孔道辅自作的记文。第二年又在四基山孟子墓前建孟子庙,这是孟子有专祠奉祀的开始。以后孟庙因革修建情况见有关林庙的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元丰六年(1083年)十月,宋神宗从朝散大夫试吏部尚书曾孝宽所请,封孟子为邹国公。次年晋州州学教授陆长愈奏请春秋丁祭祀孔子时,以孟子与颜子并配。礼官也上言,请以邹国公配侍文宣王,设位在兖国公之次。自国子监到各府县庙学,都按此制塑邹国公像。这是孟
子配享孔子的开始。元枯元年(1086年),宋哲宗下诏规定,孟子塑像冠服为冕九旒,衣九章。政和五年(1115年)宋徽宗追封孟子弟子公孙丑等十七人为伯爵,分别从祀孟子庙两庑。
金代继续实行尊崇儒学的政策,宋代对孟子追封的爵位及一切尊崇办法一律保留不变。大定十四年(1174年),将孔庙中的孟子塑像由后堂移至正殿,位于孔子塑像的右侧。
元代尊崇儒学超过前朝,对孟子的封爵由孟子本人上及孟子父母,并多次遣官致祭。延祐三年(1316年)元仁宗追封孟子父为邾国公,母为邾国宣献夫人。至顺元年(1330年)元文宗加封孟子为邹国亚圣公。对孟子的祭祀除按定例以外,元代大臣凡执行公务经过邹县的都谒孟庙致祭或遣官代祭。
明代对孟子崇奉的态度有过一次波折。朱元璋看《孟子》书,认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等语,不是臣子所应当说的,要撤销孟子配享孔庙的制度,有个叫钱唐的抗疏入请,皇帝终于采纳了他的请求,恢复了孟子配享。明代孟子的封爵,前半期仍沿用前元的封爵,至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年)从大学士张璁上言,去掉孔子及“四配”等的封号,孟子单称“亚圣”,不再称“邹国亚圣公”。
清朝对孟子的尊崇超过以往任何朝代。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皇帝御制《至圣先师孔子赞》及颜曾思孟四圣赞文。次年颁《御制孟庙碑记》在孟庙中立碑。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皇帝又亲自为开封的孟子游梁祠题写了“昌明仁义”的匾额,对孟子给予极高的评价。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皇帝御制孟子庙匾额“守先待后”和孟府匾额“七篇遗矩”。乾隆三年(1725年),降旨在孟母封号上再加“端范”二字,称“邾国端范宣献夫人”。乾隆十三年(1748年),皇帝御制《四圣赞》,其《亚圣赞》称“卓哉亚圣,功在天地”,并亲自为孟庙亚圣殿题写“道阐尼山”的匾额和“尊王言必称尧舜,忧世心同切禹颜”的对联,并御制《祭孟子庙文》遣官致祭。乾隆在位期间遣官致祭孟庙五次,亲诣孟庙拈香行礼二次,把封建帝王对孟子的尊崇推到极致。
二、对孟氏后裔的优待
对孟氏后裔的优待包括对孟子嫡裔主祀人的袭封和对孟氏后裔赐田及“地免杂徭,人无丁役”的情况。
1,历代袭封:宋景枯四年(1037年)孔道辅在凫村 (当时属邹县)访得孟子第四十五代孙孟宁,推荐给朝廷,授迪功郎、邹县主簿,主孟子庙祭祀。这是孟子后裔主祀人开始授给官职,但并没有形成世袭的制度。元、明易代的时候,对五十四代主祀人孟思谅授给邹县主簿,是循宋代旧例。直到明景泰二年(1451年)朝廷授予孟子第五十六代主祀人孟希文为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孟氏后裔世职自此开始,七年后,又因孟希文的关系,于明天顺二年(1459年)赠赐孟希文的父亲孟克仁为翰林院五经博士。从此代代相传,一直传到七十三代,都沿袭“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的官职和待遇。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恢复对圣贤的祭祀大典,废除了“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封号,委任七十三代翰博孟庆棠为“亚圣奉祀官”。当年的7月7日,孔、孟、颜、曾四姓奉祀官专程到南京参加就职典礼。民国官员虽然没有世袭的制度,但仍循例世代相传。1937年“七七”事变后,孟庆棠逊职,其长子孟繁骥代理亚圣府务,1943年正式被任命为“亚圣奉祀官”。1990年孟繁骥逝世后,其在台的称号由其子孟样协接任。
孟氏嫡裔除应袭的世职以外,其六十代翰博孟承光及其长子宏略于明天启二年(1621年)被闻香教乱军所杀,朝廷赠承光为世袭锦衣卫千户。第七十代翰博孟广均因成绩突出又加七级,钦加主事衔,晋加员外郎衔、赏戴蓝翎等,这就都是特殊的情况了。
2.赐田:朝廷授给孟氏嫡系后裔赐田,使其可以奉守林庙,主持祭祀,这一制度始于宋朝,宋元奉六年(1083年)诏封孟子为邹国公时即“给其赐田以严洒扫”。但数目不详。政和四年(1114年)赐田百亩。元泰定五年(1328年)诏赐孟氏后裔祭田30顷,座落在邹县城南野店村,当时树立界碑,募民耕种,成为孟府的佃户村。元、明易代之际,社会动乱,孟氏赐田往往发生侵没迷失,已所剩无几。在授给孟希文世职时拨赐田6顷,地点在膝州境内。景泰六年(1455年)12月,朝廷又诏赐祭田100顷绐颜孟二氏。其中包括原野店的60顷,又加蔡庄的40顷,共100顷,颜孟二氏各得其半即50顷。总上所述明朝景泰年间祭田共56顷,分别在滕州及邹县的野店、蔡庄。此后历代官吏赠送及族人捐赠数量都不大,但分布区域到郭里、石墙、太平的许多村庄。历史上一直维持这样一个规模。
3.庙户、佃户及其他服役人员的拨给:
宋宣和四年(1122年)朝廷命令地方官拨给孟庙庙户25户,负责洒扫孟庙,这是孟庙有庙户的开始。此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又拨给五户,明景泰六年(1455年)又钦赐佃户10户。同年孟庙设礼生56名以供祭祀。明成化七年(1471年)朝廷又拨给佃户7户。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又赐给佃户25户,景泰六年(1455年)朝廷诏孟庙设门子14户,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设林户5户以看守林墓。凡是朝廷诏赐的庙户、林户、佃户等,作为孟府的户人,即不再负担朝廷的捐税徭役,专职为公府服务。以上户人生殖繁衍,统计已不精确。据民国初年一份资料记载,仅野店一村即有孟府佃户200多户。
4.蠲免差徭:以上赐田及拨赐庙户、佃户还只是对主祀人的优待,蠲免差徭则是对所有孟氏后裔的优待。从唐贞观元年(627年)开始,后来在开元十三年(725年),宋嘉枯元年(1056年),金明昌五年(1194年)以及后来的元、明、清三代,都有免除孟氏后裔徭役赋税的诏旨。
其他:从元代开始在曲阜设立孔、颜、孟三氏学,三姓子孙享受教育的优待,从明代开始,府学考试每科对孔、孟、颜、曾四姓增加一定进学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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